首页 动态广场 协会动态 详细

关于认定2015年度县级“诚信民营企业”、和“诚信工商户”的决定

2016-1-6876人阅读

各有关单位、个民协分会:   
根据安个民联〔2015〕4号《关于开展2015年度县级“诚信民营企业”、“诚信工商户”认定活动的通知》精神,经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报,所在地个民协分会推荐,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现决定认定浙江中义家具有限公司等133家民营企业和应红芳等132家个体工商户为2015年度县级“诚信民营企业”和“诚信工商户”(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上述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再接再厉,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进一步加强诚信意识,诚实守信,文明经营,为全力建成“富裕、美丽、幸福安吉”作出新的贡献。同时,希望全县广大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向他们学习,诚实为本,信誉兴业,促进安吉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一:诚信民营企业名单
附件二:诚信工商户名单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