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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中心乐做娘舅不厌其烦为会员解纠纷

2010-5-131277人阅读
 
去年12月13日,黄某从唐浦竹艺商贸城刘某处购买150只木制品烟灰缸,单价每只15元,总价值2250元, 28日开始使用,用至一周后,发现烟灰缸有10只出现炸裂,就找到刘某要求调换,刘某不肯,双方发生争执,气愤之极的黄某决定通过安吉电视台对刘某进行暴光。1月8日,黄某邀请安吉电视台百姓连线节目组随同去协商,经交涉未果后,遂与百姓连线节目组一起前来县维权中心投诉,再次要求调换受损烟灰缸,并让刘某就剩下140只烟灰缸的质量作出承诺,若有损坏,必须调换。了解情况后,县维权中心按规定的程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由于双方都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各持己见,互不相让,都不退步,导致第一次调解失败。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当时都在气头上,情绪都很冲动,根本无法继续调解,中心认为有必要让双方当事人冷静后再作调解,几天后中心又对他们进行第二次调解,还是以失败告终。中心不被困难所吓,总结前两次调解失败的经验教训,并在此基础上研讨解决方案,第三次又请递铺工商所责任区专管干部一起去调解,经中心不厌其烦的努力,最终刘某同意对受损烟灰缸给予调换处理。至此,该纠纷终于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