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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2010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录用工作人员公告

2010-5-71059人阅读

  根据《安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针对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现状,安吉县2010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录用工作人员145名(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另行发布)。现将有关招录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1、2010年本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全日制“五大”生)。

  2、土木工程、城乡规划以及医护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201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安吉县国家项目审计中心、开发区(递铺镇)、梅溪镇、良朋镇和县级医院相应专业,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符合条件均可报名。

  3、安吉县公开选拔到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4、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其他社会人员(2010年5月16日前已具备安吉县常住户口)。

  已就业的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具有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和专业要求;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卫生系统县级医院护理职位的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考计划表)。

  6、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10年7月31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或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招考程序

  1、现场报名

  本次招考按职位要求进行,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考学前教育职位的人员不得同时报考教育系统幼儿园学前教育职位)。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按1﹕3比例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数。其中报考卫生系统县级医院临床医学、眼科、口腔、医学影像、麻醉、中医等六个专业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护理职位以1:2设置开考比例。报名时间:2010年5月16日(星期日)8:30—16:00;报名地点:安吉县天略外国语学校(县城昌硕西路)。

  报名办法: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免冠照片2张;社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专业资格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当日下午3:00公布报名情况,报名人员可酌情当即调整报考职位。报考人员须缴纳考务费每门课40元。

  2、笔试

  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县人事局统一组织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报考乡镇计划生育指导员职位的考生还需参加“临床医学”专业科目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

  报考县机关幼儿园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只需参加县教育系统幼儿园学前教育专业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时间、地点详见教育系统招聘公告。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公开选拔到村和社区工作满三年的高校毕业生任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现仍在村和社区工作的,报考县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10分;公开选拔到村和社区工作满两年的高校毕业生任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现仍在村和社区工作的,报考县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3分,报考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6分。

  3、面试

  报考卫生系统所有考生全部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代替面试),专业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乡镇计划生育指导员职位根据公共科目成绩的40%和专业课成绩的60%合成笔试综合成绩,按招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报考县机关幼儿园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说课和才艺展示方式进行。

  其他职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由县人事局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

  4、体检、考察

  卫生系统职位按公共科目成绩的30%和专业课成绩的7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并列,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县机关幼儿园学前教育职位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其他职位按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替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学前教育职位按照幼儿教师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工作依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执行。

  5、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安吉人才人事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安排到相应单位和工作岗位(录用为乡镇计划生育指导员的应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乡镇)。凡所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其它事项

  本次招考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考生于2010年6月7日(卫生系统专业课于5月21日)持《领准考证凭证》到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生态广场西侧)领取准考证。考生可登录安吉人才人事网(www.ajrsrc.com)查询。咨询电话:0572—5123960  5123962(县人事局);0572—5310500(县卫生局)。

  

  安吉县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