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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政务信息:安吉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上升政府行为

2010-5-51071人阅读
发布日期:10-05-05 10:28 点击: 8 作者:潘柏林 凌峰

     商标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自主创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全县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安吉县工商局等职能部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及时提请政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日前,安吉县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对品牌保护,专利成果转化、专利奖励等方作都作了明文规定。

      一是明确近远期目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投入大幅度增加,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商标品牌和核心知识产权、熟练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优势企业,到2011年,安吉县注册商标数累计达到2200件,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2件,省著名商标22件;新增中国名牌产品2件;到2020年,把安吉建设成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企业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县。

      二是加速成果转化。推动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主体。积极培育一批优秀专利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优势企业;充分发挥大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重点加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骨干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充分发挥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融资功能,鼓励、引导和支持风险投资加大对知识产权实施和产业化的资金投入,推动知识产权商品化和产业化。

      三是营造政策环境。安吉县财政每年设立专利专项资金,用于知识产权宣传、培训、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并对在知识产权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大力扶持品牌建设,对新增注册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每件奖励10万元。

      四是首设专利奖项。对品牌企业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及优秀专利发明人,分别给予10万、8万、5万元奖励;获国家专利金奖、优秀奖和优秀专利发明人奖的,分别给予30万、10万、6万元奖励;获省科技进步(专利)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万、10万和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