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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加快科技创新三十条政策(2010年)》解读

2010-4-271918人阅读
科技三十条新在何处?
——《安吉县加快科技创新三十条政策(2010年)》解读(上)

  编者按:科技创造消费、创新开拓市场。安吉经济转型升级,关键在于科技创新。谁掌握了科技,谁就占到了发展的制高点。

  今起,本报将刊发《科技追问》系列报道,以新政解读、自主创新、高新技术的高和新、科技老总谈、走进创新平台、科技成果如何转化等方面全方位、立体式为您解答安吉的科技创新之路。

  《科技追问》系列之一:新政解读

  前言:最近我县出台了《加快科技创新三十条政策(2010年)》。这是科技创新政策的“精简本”,企业自主创新的“口袋书”。那么,这些科技创新政策中,普惠政策有几条?新政门槛有多高?有谁能受用?就让我们带您走进新政,为您解读新政,让更多的企业用好新政,享受新政带来的阳光。

  ■本报讯(记者 黄学芳 见习记者 王东玲)      

  

  美意(浙江)空调设备有限公司,2009年被评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因此企业交纳的税率由原来的25%,变为15%,相当于税率打了六折。根据今年出台的30条科技新政,它仍可以享受这样的“特殊关照”,仅一季度就可减轻5.48万元利税负担。

  “奋战行动后,我县相继出台了十几个科技方面的政策,涉及科技工作各个方面,由于多而散,造成企业了解和运用不是很方便。此次参照工业、服务业等政策,对科技方面大多数扶持政策进行合并,让企业能一目了然。”县科技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了解,近几年我县区域创新能力、工业基础和企业规模等均发生较大变化,针对一些新情况,原有政策部分条款已过时或缺位,新政对此进行了修缮。新政还进一步规范科技经费的使用标准。

  那么,新颁布的30条科技新政到底新在哪?概括起来就是“6个提高”、“6个前所未有”、“2个普惠制”。

  

  6个“提高”

  

  ——科技孵化器奖励每家分别从原省级、国家级30万元、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200万元;

  ——批准为省级、国家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的奖励从20万元、50万元提高到40万元、100万元;

  ——县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数目增多,资金配套提高。一等奖增加1项,二等奖增加2项,三等奖增加6项,由原来的2、4、6,变为了现在的3、6、12;对获得上级科学技术奖的,配套奖励从按上级奖励经费的50%提高到100%;

  ——评定为省级农业科技型企业的,每家奖励从5万元提高到6万元;

  ——认定为省级专利示范企业的,奖励为从3万元提高到5万元;

  ——县级科技重大项目,经费支持从10—30万元提高为10—50万元。

  

  6个“前所未有”

  

  ——科技投入,为乡镇两级政府套上了“紧箍咒”。科技经费首次列入乡镇财政预算,乡镇当年本级财政科技投入占本级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3%。

  ——鼓励建设科技基地和园区。认定为省级、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的,分别奖励100万元、200万元;认定为省级、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分别奖励20万元、50万元;认定为省级、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园区的,分别奖励20万元、50万元;认定为市级、省级农业科技特色产业基地、种子种苗示范基地,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

  ——对批准为省、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的,分别奖励30万元、50万元。

  ——凡列入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上级部门有要求的,按要求给予配套,其他项目按上级补助经费的30%给予配套;列入国家火炬计划和星火计划的,每项奖励5万元。

  ——给予申报市级以上科研项目补助。凡经专家评审被推荐申报国家、省级重大、重点科技专项和创新基金项目的,列为县级重点科技项目,申报省级每项补助6万元,申报国家级每项补助8万元;推荐申报市级和省级一般科技项目的,列为县级一般科技项目,每项补助3万元。推荐项目列入上级科技计划的,在上级补助经费到位兑现县级配套时扣除已补助金额。

  ——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凡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科研项目,按照实际支付给科研单位技术开发费的30%给予补助。

  

  2个“普惠制”

  

  普惠一: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2009年全县企业技术开发费150%抵扣一块,税前抵扣达到2000万元)

  普惠二:研发经费补助。凡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科研项目,按照实际支付给科研单位技术开发费的30%给予补助。(今年新出台,明年开始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