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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二〇一〇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县局机关股室牵头任务函告书的通知

2010-4-81872人阅读
关于印发二〇一〇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县局机关股室牵头任务函告书的通知

各股(室)、所、队、协会、中心: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根据我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确定县局机关各股室(包括中心、协会,下同)牵头任务,特下发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县局机关股室牵头任务函告书。
(一)坚决贯彻上级党风(行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制定、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牵头股室:监察室
协办股室:县局机关各股室
(二)认真组织学习反腐倡廉理论和党纪政纪,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牵头股室:人教股、机关党委、监察室、办公室
协办股室:县局机关各股室
(三)加强思想作风建设,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
牵头股室:机关党委
协办股室:县局机关各股室
(四)规范处理纪检监察信访、投诉和举报。
牵头股室:监察室、办公室、消保科、消保委
协办股室:县局机关各股室
(五)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牵头股室:监察室
协办股室:人教股、机关党委
(六)加强行风建设,执行政务公开和收支两条线规定。
牵头股室:监察室、办公室
协办股室:县局机关各股室
(七)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集中制等有关制度。
牵头股室:人教股
协办股室:监察室、机关党委
(八)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
牵头股室:监察室、人教股
协办股室:县局机关各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