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童思源 通讯员 楼杰)
“要不是流动仲裁庭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调解,我俩的案子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终结,能拿到多少钱还是个未知数。” 近日,当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科的陶冶赶到晓墅,将“工伤赔偿调解书”送到林某和廖某家中时,他们握着陶冶的手不停道谢。
据了解,两年前林某和廖某在晓墅某企业上班时,发生工伤事故,企业一直按月发放误工工资,并同意按国家规定与之协商。但是林某和廖某担心吃亏,就一纸诉至安吉县劳动争议仲裁科。
县劳动争议仲裁科受理案件后,得知企业和职工都在晓墅,考虑到职工多次出庭不仅误工还要支出差旅开销,企业负责人应诉也影响生产 ,决定由业务能力强的仲裁员组成“流动仲裁庭”,上门到企业开庭办案。经过仲裁员耐心细致阐明法律规定,企业考虑职工对企业多年的贡献,同意足额支付赔偿金外,再补贴一部分,双方愉快地达成了调解协议。
“从立案到结案,当事人及企业代表至少要往返三次,除了差旅费外,误工费也要几百元。为了方便当事人和企业,县劳动争议仲裁科今年特推出‘流动仲裁庭’服务。”县劳动争议仲裁科来青科长说,“以前是当事人到仲裁科来办事,现在我们改变过去的工作方法,采用‘流动仲裁庭’的方式现场办案,不仅成功调解了案件,还可以边调解边送法,使企业劳动关系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