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扶持政策鼓励广告产业发展 3万可开广告公司
今天(2日),由浙江省工商局和省发改委联合制定的《关于促进浙江省广告产业提升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出台,首次将广告业从传统服务业提升为文化创意产业,并从市场准入、企业改组、融资、人才引进和税收等方面确定了11项扶持政策。
《意见》提出,力争到2015年,全省广告经营额达到280亿元,确保广告经营额增长率高于同期地区GDP的增长水平。
《意见》要求,对一般性广告企业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低到3万元人民币。支持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广告企业,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
《意见》明确了税收优惠政策,对按税法有关规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广告企业,将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支持广告企业自主创新,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开放产品,推动创意产品进入政府采购产品目录。 (徐园 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