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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圆满收官

2010-3-21179人阅读
清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圆满收官
两个月为民工讨薪300多万元

  ■本报讯(记者 童思源 通讯员 肖新华)

  

  今年1月底前,梅溪镇劳动保障干部在排查过程中发现一企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可能涉及80多个人,70多万元工资,如果不及时处理,将会发生大规模上访事件。县劳动监察大队立即会同梅溪镇及时处理,责成企业将70多万元工资及时发放到农民工手中,避免了一起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自去年12月我县启动清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以来,共排查企业962家,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300多万元。除了全县各建筑企业建立了“两牌一卡”制度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实施,以及乡镇、部门重视,“多管齐下”使得今年成为全县历年来清欠农民工工资形势最好的一年。

  自去年全县启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以来,各乡镇(街道)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主动排查问题企业。劳动、建设、公安、交通、总工会等单位组织了两个检查组,对乡镇排查出的问题企业,逐一进行检查,督促整改。2010年1月30日,新喜乐大酒店64位员工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开发区(递铺镇)有关人员的帮助下,终于顺利拿到了被拖欠的14.2万元工资。

  “春节前,新宇公司下面一工地发生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我们立即上门了解情况。”县劳动监察大队有关人员介绍说,“幸好全县200多个建筑施工单位都建立了‘两牌一卡’制度,新宇公司也积极配合,我们根据建筑企业提供的农民工名单,将被拖欠的工资全部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据了解,在清欠农民工工资时,我县对欠薪多发的建筑和交通施工领域,分别由建设局和交通局牵头,劳动保障局作为职能部门,启动了防范和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采取开通12小时举报投诉电话,节假日不休息、有诉即查、到企业(工地)办案等措施,有效应对了农民工讨薪投诉举报。

  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利益,我县对进入我县的外地施工企业,根据企业资质和工程量的大小,均收取一定比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据了解,全县共有100多家施工企业缴纳了3000多万元,去年分文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