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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经营才能方便市民出行

2016-11-2580人阅读

新政让网约车和从业人员有法可依,运管部门提醒——
合法经营才能方便市民出行

  ■本报讯(卓树理)

  

  “滴滴一下,马上出发!”四年前,这句琅琅上口的口号伴随着网约车的诞生,刮起了改变人们出行方式的时尚风潮。尤其是在“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还没合并的年代,坐享两家网约车平台公司竞争带来的免费打车福利,是不少上班族津津乐道的事。虽然“滴滴”、“快的”及“优步”合并后,免费打车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不过网约车在缓解打车难、打车贵的问题上依然起着积极作用。

  近期,随着网约车新政的出台,网约车将步入规范化管理,告别无序化发展里程,驶入合法化轨道。我县将出现网约出租车和巡游出租车(传统出租车)两种业态共存,并融合发展的局面。这对于广大市民的出行及行业的发展,都将是一场新的变革。

  从网约车诞生到现在,上网叫车已经成为不少人的生活方式。以笔者身边的朋友为例,除了自驾车,出行采用最多的还是网约车。不过网约车作为新兴事物,在鼓励其发展的同时也需要对其进行相应的规范,《网约车实施细则》的出台则是网约车步入合法化迈出的第一步。

  据笔者了解,我县网约车发展至今已有近3000辆,而现有出租车仅208辆。虽然网约车司机中绝大多数都为兼职,不过网约车对市民们出行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国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一军告诉笔者,网约车出现后,传统出租车行业每日运行里程及接单量要比以前减少百分之二三十左右。但不可否认的是,网约车发展过程中存在着门槛低、恶性竞争、无人监管等诸多问题,时不时爆出的网约车危害乘客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案例也敲响了安全的警钟。《网约车实施细则》的出台,则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这些风险。

  县运管局出租车管理科科长余宁介绍说,11月1日起,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安吉开展网约车经营的,须在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并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同时平台数据库接入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纳入运管部门管理。网约车须符合一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并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约车司机也要通过培训考试,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方可从事网约车经营。否则就属于“黑车”,就要打击。根据规定,网约车也要像出租车一样购买“承运险”,确保乘客的利益。

  “网约车市场要取得长远发展,必然要纳入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部门的监管。细则为原来无序的、野蛮生长的网约车行业构建了相应的发展规则,一方面可以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保障乘客的权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进网约车与传统出租车行业的融合发展。”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黄志宏说,“希望政策实施后,网约车司机合法经营,更加方便市民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