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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入刑,惊不醒这些贪杯司机

2016-5-6807人阅读

“醉驾入刑”实施五周年,我县1127人次醉驾获刑,5066人次饮酒驾驶被处罚——


  制图 刘敏
  ■本报讯(林贤飞 通讯员 陈博巍)

  

  昨天,笔者从县交警大队获悉,“醉驾入刑”从2011年5月1日实施以来,我县共有1127人次醉驾获刑,5066人次饮酒驾驶被处罚。在这些人中,有屡次醉驾的,有夫妻同时醉驾获刑的,更有造成人员伤亡的。在这些千奇百怪的酒驾中,到底有怎样的“故事情节”?

  三次醉驾创记录

  李某是一名残疾人,有一辆残疾车,此前有残疾车操作证。为了“自食其力”,他平时还拉客营生。

  2012年3月14日,李某喝了6两杨梅烧酒还不过瘾,又喝了两瓶啤酒。尽管知道酒后不能开车,但他仍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残疾车上路了。

  随后,他便被交警拦住了,酒精检测结果为451mg/100ml。交警说,这个酒精含量是目前我县酒驾查获中最高的数据。之后,李某被吊销证件。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然而,一年后,李某又因醉驾被查获,这次,酒精检测结果为246 mg/100ml。

  两次醉驾没能让李某彻底清醒,他上演了“一而再,再而三”的情节。2013年5月22日,李某第三次醉驾被查。而之后这两次,他还是无证醉驾。

  李某为何不知悔改?“嗜酒如命”的他坦白道,不喝酒,就感觉没精神,浑身不得劲儿。

  “醉驾入刑”实施五年来,李某是唯一一位三次醉驾者。

  夫妻醉驾同入刑

  2015年10月18日凌晨,柴某和妻子顾某与朋友在一家夜宵店聚餐。席间,夫妻俩都喝了酒。

  凌晨1点多,聚餐散场,夫妻俩开车回家,司机为柴某。途经苕溪路与胜利路岔口时,柴某因让行问题,与两名行人发生争执。行人发现柴某满嘴酒气,于是报了警。

  交警还没赶到,后面的车又不停催促。这时,顾某从柴某手中拿过车钥匙,把车子开走停好,然后步行返回事故现场。

  交警赶到后,对柴某、顾某一并进行酒精检测,柴某的酒精检测结果为251mg/100ml,顾某的酒精检测结果116 mg/100ml。

  经查,顾某还是无证醉驾。近日,县人民法院对顾某无证醉驾一案进行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对顾某作出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的惩罚。柴某被另案处理。

  据了解,这是目前我县唯一一对夫妻醉驾入刑案例。

  醉驾害人终害己

  2015年12月6日19时44分许,王某和朋友在塘浦一起吃晚饭,席间喝了不少酒。

  饭后,王某驾车将朋友送到县城一家酒店,休息了片刻后,他再次驾车准备去另一地方。途中,他开得飞快,从浦源大道左转弯驶入玉华路北时,车辆发生甩尾,与行人罗某、潘某相撞,其中罗某受伤严重,经医院抢救无效于两日后死亡。

  事发后,交警对王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175mg/100ml,属醉驾。

  有害了他人性命的,也有害了自己的。今年1月15日凌晨零点50分许,马某驾驶轿车途径201省道超亚公司门口地段时,因车速较快,没来得及刹车,一头撞向了前方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尾部,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

  经交警部门对马某的血液检测,结果显示221mg/100ml,属于醉驾。

  短评

  笔者注意到,这5年来,酒后驾驶从2011年的1150起,下降到2015年的774起;而醉酒驾驶则从2011年的54起上升至2015年的320起。不过,酒驾行为总体逐年下降。应该说,醉驾入刑后,酒驾行为其实还是得到了较为有效地遏制。

  但以身试法者依然不少。我国酒文化历史久远,部分人法治意识不强,或是抱着侥幸心理。看来交警叔叔还得继续严管严罚。

  其实,酒驾入刑只是手段,让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酒驾,平安出行,才是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