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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265家单位被认定2015年度县级“诚信民营企业”和“诚信工商户”

2016-2-15813人阅读


      日前,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报,所在地个民协分会推荐,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县文明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营企业协会、县个体劳动者协会联合发文,决定认定浙江中义家具有限公司等133家民营企业和应红芳等132家个体工商户为2015年度县级“诚信民营企业”和“诚信工商户”。

      县文明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营企业协会、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希望全县广大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向他们学习,诚实为本,信誉兴业,促进安吉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全力打造“三个安吉”升级版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