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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医保反欺诈“亮剑”专项行动

2014-6-18791人阅读

 

  ■本报讯(袁晶锦 通讯员 王峭)

  

  昨天,笔者从县社保局了解到,医疗保险反欺诈“亮剑”专项整治行动已经在全县范围内启动,该行动由县人力社保局牵头,公安、卫生、市场监管等6部门参与,从今年6月初持续至12月底,为期7个月。

  “建设‘阳光医保’刻不容缓。”社保局稽核科工作人员表示,医保基金是保障职工基本医疗的公共基金,由参保职工共同缴纳,医保欺诈行为侵害了公共利益,也违背了社会公平公正,搅乱有序的就医环境。据该工作人员介绍,2013年,我县查处了4家违规药店和数名违规人员,其欺诈行为主要表现在亲人互借医保卡使用、大量配药、第三责任事故医保就医等等。

  笔者了解到,为防止出现漏网之鱼,此次“亮剑”专项整治行动从6个方面同时进行,对2013年度经办的单次大金额(5万元及以上)及单人高频次(同一参保人全年报销6次以上)的报销票据,做重点复查;抽查乡镇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定点医疗机构;不定时巡查定点零售药店,检查进销存管理及是否存在串换行为;重点督查中药饮片的使用情况,对定点单位及医保医师开具的处方均值进行排名定期通报;针对公务员、离休干部、职工参保人等群体进行参保人员排查,查询病史、病历,核实疾病与配药剂量等的关联度;另外,核查参保人员重复享受待遇、定点单位过度医疗等其他违规欺诈情况。

  社保局稽核科工作人员表示,专项行动期间,市民若发现有关违规违法案件线索,可向人社部门12333热线或公安、卫生等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