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昀豪)
日前,笔者从县国税局获悉,小微企业迎来利好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上限将由6万元调整到10万元,同时将优惠范围进一步扩大到核定征收企业。
据介绍,面对此新政,县国税局积极采取措施,优化办税流程梳理、简化备案流程,并对小微企业主加大纳税辅导力度,结合年度汇算清缴数据、纳税人行业信息,核实小微企业名单,对优惠政策实施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实行税收优惠“闭环”管理。据悉,预计全县有800余户小型微利企业受益此项新政,优惠金额约2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