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将有望在工作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证。
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昨天下发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完善国家和省级全员人口数据中心,形成标准统一、更新及时、真实准确的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资源;推进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管理,基本实现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的快速查询和异地办证。
异地已可办“一孩”登记。去年12月,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出通知,对生育服务证(俗称“准生证”)的办理办法作出调整: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
据悉,生育服务证用途更广泛,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都需用到它。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