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玉兰)
昨天,记者从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获悉,2009年至2012年,我县连续四年被评为全省“平安林区”县称号,体现了我县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据了解,我县将进一步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生态公益林管护等工作;有效防止乱砍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落实森林消防各项措施,不断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为“平安林区”创建打下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