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组通〔2013〕7号
各乡镇(街道)党委,县级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
根据《关于统筹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暨开展“520”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安委办发〔2013〕8号)要求,为充分发挥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巩固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确保统筹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开展一次对照检查。广大党员要对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关于统筹区域环境综合治理的要求,认真开展一次对照检查,查找是否存在“两违”(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四抢”(抢种、抢建、抢挖、抢装修)、“六乱”(乱占、乱搭、乱挖、乱垦、乱烧、乱扔)等行为,对于存在的问题,要自觉做到带头拆除违章建筑、带头做好卫生保洁、带头维护社会文明。
二、要建立一个包干区。县级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根据所承担的任务,以联系乡镇为包干单位,安排部门负责人、班子成员、一般干部包干联系,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各乡镇(街道)党委要以村(社区)为包干单位,按整治工作难易程度,划分一定责任区块,采取复杂区块主要领导联、重点区块班子成员联、一般区块机关干部联的方式,组织乡镇机关干部每人建立一个及以上包干区。村(社区)党组织要按照乡镇(街道)党委部署,积极组织村(社区)两委干部、党小组长、党员认领一个包干区。所有包干区都要在显要位置公示包干人员、整治任务、整治时限等内容。
三、要组建一批志愿队。由乡镇(街道)党委牵头、下属党支部具体负责,按照“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办法,积极组建活动宣传、卫生保洁、日常巡查、违章拆除等一批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根据整治工作需要,组织党员志愿者进行定点式、定时式、定人式服务,确保整治工作常态长效。
四、要发放一份倡议书。以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为单位,按照统筹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暨开展“520”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向广大党员发放一份倡议书,引导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开展“520”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了解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切实把思想行动凝聚到开展统筹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上来。
各乡镇(街道)党委、县级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在统筹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暨开展“520”行动计划中,组织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发挥作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具体措施。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微博、网站等平台作用,及时宣传党组织和党员在推进统筹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努力取得群众信任,获得群众理解,赢得群众支持,确保活动成效。
中共安吉县委组织部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