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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共视听载体播放活动管理办法》将实行

2013-1-142253人阅读

 

  1月11日,记者从省广电局获悉,《浙江省公共视听载体播放活动管理办法》将于2013年2月1日起施行。以政府规章形式规范公共视听载体播放活动及相关管理工作,在全国尚属首创。《办法》共30条,内容涵盖公共视听载体的概念界定、部门职责、节目播放、信号传输、运营管理等方面。

  据浙江省广电局统计,目前浙江共有各类公共场所视听载体19213块,受众覆盖面广。这些公共视听载体承担了文明城市宣传、公共信息服务、突发事件播报等职能。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