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态广场 新闻动态 详细

限放令从未“解禁”

2012-11-27878人阅读

  公安部、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与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追究的通知》,劣质烟花爆竹致人左眼失明……最近,本报陆续刊发了一连串有关烟花爆竹的新闻,烟花爆竹限放令再次成为公众的聚焦点之一。其实,我县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从未“解禁”,甚至越来越严格。

  平日里,报纸、广告牌等媒体都会看到或听到倡导群众抵制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新闻。每逢节假日或民间认为的重要日子、好日子,县城及进入县城的交通要道上,都会看到大量的宣传标语。执法队员更是24小时值班,“闻声而动”,把爆竹声当命令,而一旦查处非法燃放案件时,更是通过涉案人员以身说法,开展警示教育。

  即便如此,市民仍有疑问:如此高压态势,为什么还会有10余起非法燃放案件?为什么烟花爆竹时有发“声”?

  要回答市民的疑问,我们不妨从今年发生的几起较有影响力的案件说起。9月3日某精品酒店装修开工仪式燃放行为,9月5日天平花园一住户购新车农村亲戚闻讯赶来燃放爆竹以示贺意,10月1日驿站商城一服装店开张非法燃放案件,10月7日凤凰1区一居民嫁女儿非法燃放案件。仔细分析发现,这些案件或是外地业主到安吉开店、开工,不知道我县城区禁止燃放的规定,或是农村群众到城区,未经主人同意就点燃爆竹。所以,虽然不排除部分群众顶风作案、铤而走险,但大部分违法燃放案的当事人都属于“不知者”,虽然处罚难免,却也情有可原。

  另外一个值得一提的现象是,今年以来,随着东城花园、递二村安置区、阳光工业园区、吉庆桥村安置区等一批县城周边的农村安置房的交付和入住,在禁放区的边缘燃放的现象比较突出,城区内听到燃放的声音比较明显,而这些燃放案件一般都发生在合法燃放区。

  针对以上两种情况,有关部门已经着手开展“补漏”工作:加强进城宣传,争取让每一个进入县城的人知道限放令;征求乡镇、社区 、居民意见,是否扩大限制燃放区域范围。在此呼吁广大市民遵守规定,切勿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争做文明守法好市民。(马晓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