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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交通违法记分更严格

2012-11-92193人阅读

 

  10月8日,公安部修订的新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一公布,不少网友就感叹,今后分都不够用了。的确,和老版相比,新规火大提高了司机的违法成本,单是记分项就从原来的38项增加到了52项。  

  对一些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也更严厉。比如,故意遮挡、污损车牌由原来的记6分增加到了12分。在这里老俞要特别提醒一些喜欢装卡通牌照框的车主,安装前最好确认下是否有遮挡住车牌的可能。许多卡通牌照框严格说起来都是不符合规定的。刚买了新车的朋友们也得注意了,记得把临时牌照放在前挡风玻璃的醒目位置,因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也要扣12分。

  对超速的处罚也严厉了许多。超速50%以上由原来的记6分增加到12分;超速20%以上不到50%的由原来的记3分增加到6分。闯红灯由原来的记3分增加到6分,经过人行横道时不避让行人由原来的记2分增加到3分。

  此外,新规还对容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大型货车、客车和校车做出了更严厉的处罚规定。例如,驾驶营运车辆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50%以上;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都会被记12分,也就是说,要回炉重新学习了。

  以下是老俞梳理的新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和私家车关系密切的记分项目。

  以下违法行为记12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由原来的记6分增加到12分)

  5、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的;

  7、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由原来的记6分增加到12分)

  以下违法行为记6分——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由原来的记3分增加到记6分)

  3、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由原来的记3分增加到记6分)

  4、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由原来的记3分增加到记6分)

  5、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7、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新增)

  8、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9、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新增)

  以下违法行为记3分——

  1、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侣时速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而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4、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由原来的记2分增加到3分)

  5、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6、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7、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8、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9、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以下违法行为记2分——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的;

  2、驾驶机动车有拔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4、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以下违法行为记1分——

  1、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3、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