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130万元,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
■本报讯(记者 胡国稳 见习记者 王博)
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核心作用如何发挥?如何运用财政杠杆指引信贷投向?日前,我县出台《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为全县金融管理机构和13家银行机构切实支持实体经济明确方向。
小支点引领大方向。县政府每年安排13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设立发展贡献奖和服务创新奖,从金融机构的信贷增量、信贷增速、支持中小微企业等14个方面,对全县13家银行机构进行综合性考核评分,按获得名次给予不同奖励;对11家银行设置发展贡献奖和服务创新奖。
在发展贡献考核分值设定上,以信贷增量、增速、新增存贷比和余额存贷比为考核内容的信贷总量与信贷投向考核各占50%。县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扩大信贷总量的前提下,要更注重的是信贷投向,《办法》从支持政府类项目、支持中小企业、鼓励发放中长期项目贷款三方面考核银行机构的信贷投向。
值得关注的是,在全国各地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加大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力度的大潮中,《办法》将各类支持实体经济的中长期项目贷款纳入考核,直指降低政府类项目即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这对运行压力日益增大的中小企业来说尤为重要。
在服务创新上,《办法》鼓励银行通过资产转让、银团贷款、票据贴现、信用证、信托等方式扩大融资总量,同时,以农村住房抵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排污权、商标权等新型抵押、质押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引进金融机构,撑大全县金融格局,引进外埠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办法》对这两项亦作出奖励:引进支行级金融机构发挥重大贡献的有功人员,直接给予总额20万元的资金奖励;引入用于政府项目、外埠(不含系统内)专项贷款超过3000万元,贷款1年期以上、综合成本化年利率在15%以内的,按贷款总额的0.3%。进行奖励;综合成本低于15%的,按结余成本的2%补加奖励。
县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少量财政资金用于对金融机构的奖励,更多是我县对金融支持地方经济作出的贡献的一种肯定,旨在通过这种方式督促金融机构实实在在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实实在在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