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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携手共克时艰——扶企兴工“新十条”政策解读

2012-7-181893人阅读

  引子:

  今年以来,我县经济整体平稳,各项经济指标和增速基本保持在年初确定的预期目标区间内。但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全县触底回升势头仍然缓慢,国际危机影响仍在延续,下行压力增大,企业生产面临新的困难局面,要素保障紧缺、增长后劲乏力、劳动力等成本上升因素进一步挤压企业利润空间。可以说,实体经济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严冬”期。

  企业兴则经济兴,实体强则安吉强。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政策引导和扶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重要。鉴于此,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在大量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一系列新政,传递出减负、增效、挖潜的信号,将为企业提振信心、渡过难关、逆势上扬注入一剂强心针。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参与《意见》制定的发经委、财政局、金融办等多个部门,对《意见》进行深入解读。

  优化金融环境

  鼓励担保

  不少企业反映,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融资难、融资贵、融资周期长是企业融资过程中的突出感受。而要破解融资难的关键是解决担保难,担保公司在不少中小企业筹融资中起着关键作用,尤其是在紧急周转方面,担保公司的“灵光”更加凸显。

  据统计,截至5月底,我县共有担保公司14家。除2家自动退出、2家条件不符不予发证、1家正在年审外,其余9家担保公司均取得融资性担保许可证。但由于担保公司平均规模偏小、担保放大倍数不高、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缺乏等“瓶颈”,县内担保公司的作用并未充分发挥。

  为进一步鼓励担保单位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意见》在年初“工业三十条”对担保公司奖励的基础上,对中小企业贷款奖励和风险补偿机制进行了修订和引导,让担保公司更务实、更安心的做好自己的主业。

  比如,政策加大了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奖励力度,日均担保余额在其注册资本2倍以内的部分,按当年日均余额的2%给予奖励;日均担保余额在其注册资本2倍以上的部分,按当年日均余额的4%给予奖励。

  再如,政策提出对由县政府指定,配合县政府处置企业债务危机和金融突发事件,为关联企业的债务平移作担保的担保公司,在其担保业务出现风险时,县财政按其实际损失给予10%补助;而当被担保企业宣告破产或重组,政府将根据担保企业债务平移后的代偿本金损失总额,自2012年起按担保企业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仅指增值税、所得税部分)为基数,逐年返还,返还总额为担保企业代偿本金损失的25%,以进一步降低担保公司风险,减少损失。

  “大浪淘沙留真金,最终目标也是希望通过政策引导担保公司做大做强。”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政策同时规定,对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为我县工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日均担保余额在其注册资本2倍以上的部分,在按当年日均余额4%奖励的基础上,再增加1%的奖励(奖励资金入财政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专户)。

   支持融资

  “安吉服务”是安吉经济发展的一张名片。但由于种种原因,不少政策的原则性仍大于操作性,无法“撼动”那些影响服务效率的“玻璃门”、“弹簧门”,甚至出现了“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的怪象。尤其是遇到融资问题时,表现更为突出,因为审批或手续等原因影响企业融资效率的情况难免发生。

  不破法规破常规。《意见》正在初尝打破这种“怪象”:通过各种“绿色通道”,为那些符合我县产业导向、亩均税收较高、发展前景良好的工业项目简化流程,缩短时限,提高效率。

  政策在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利率定价和服务收费的合规管理,发挥财政性存款对金融机构做大信贷规模的激励作用,鼓励区域内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产业、企业的信贷支持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为企业融资提供便利。

  《意见》规定:对项目厂房等生产设施已基本完成建设,已形成产能的工业项目,且容积率和投资强度均达到县定标准80%以上的,原则上允许通过复核验收;对未取得完整土地的工业项目,已正常投产的,可按已供土地予以分批验收。如实际占用超红线占全部用地不到5%且 400平方米以下的,经违法用地处理后,可予以验收通过;对2008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并已建成投产,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于城市规划部门未对宗地设置规划条件或土地出让条件约定不明确等原因无法办理权证的,通过房屋质量竣工验收,经县复核验收领导小组同意验收后,在2012年10月底前给予一次性办理;对2005年前未开展建设用地复核验收工作的建设用地项目,用地单位在2012年12月底前通过房屋质量竣工验收后直接换发新土地证;对在建工程抵押,经金融部门同意,项目业主承诺资金专款专用,房屋登记机构应及时协助办理手续,切实解决企业在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难题。同时,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适当调整项目开竣工和延期保证金收取标准。

  “这条政策的‘含金量’很高,也充分显示了政府与企业同担风险、共渡难关的诚意和决心,但必须指出的是,规定是阶段性,对企业也是设了‘高压线’和‘底线’的。”县发经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要享受高“含金量”的政策,企业的“含金量”也不能太低。

  应急周转

  土地收储是一篇“腾龙换鸟”向土地空间要效益的文章。近年来,土地已成为我县工业经济发展最大的空间制约。为做好“腾龙换鸟”这篇大文章,《意见》指出,必须有强力的政策支撑,设立2亿元土地收储周转金支持乡镇收储工业地产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炉”的。据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周转金已部分完成筹措,工作人员也已经对多个地块展开了实地踏勘。

  “有了专项的财政资金支持,让各乡镇有了收储的资本,从而达到用政策杠杆二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目的。”县园区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不但“锦上添花”,更要“雪中送炭”。为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促进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积极防范和化解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意见》规定,政府将继续推动使用6000万元应急转贷专项资金,帮助符合我县产业导向、主营业务稳定、有后续还贷能力、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企业贷款周转。据了解,截至目前已为企业提供转贷服务23笔,涉及转贷资金1.72亿元。

  免税减费降负

  亩产论英雄。从今年1月1日起,我县就对土地使用税尝试实行“高征高奖”政策,一方面对列入工业集聚区的企业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均提高到每平方米8元,另一方面,站在“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促进企业集约节约用地”的角度上,提出了100%和50%的减免优惠。为了扩大政策的受惠范围,《意见》又增加了30%的减免优惠内容。

  “这意味着全县50%左右的中小企业都可以享受到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县财政局税政科相关负责人解释,调整的效果就是“普惠”。

  就在依据“亩产税收”贡献,结合单位能耗、单位排放指标,实行差别化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同时,《意见》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优惠:管理按照审批管理权限,对权限范围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开项目除外),实行临时减半征收。加强涉企收费检查,制止乱收费行为,提高收费透明度,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虽然行政事业性收费数目不大,但却也是实实在在的惠企之举。”县发经委相关负责人评价。

  部门联动服务

  《意见》最后要求进一步推进联企助飞和驻企助飞工作,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联企县领导、部门负责人、驻企干部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的资金、土地、人才、用工等要素制约,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千方百计帮助解决;要积极引导帮助企业实施品牌创新、技术创新、营销创新和管理创新,引导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

  各级各部门要与企业心连心,协助企业共渡难关,把企业满意不满意作为主动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营造“一切围绕发展、一切服从发展、一切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要主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及时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企业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做到“进企业门,知企业情,解企业难,暖企业心”;要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通过有效、灵活的沟通协调,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各种难题。  (记者 马晓如 胡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