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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被列为全国开展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县

2012-1-10640人阅读

 

  ■本报讯(记者  陈玉兰)           

  

  日前,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的通知》,决定在全国200个单位开展以森林采伐管理改革为核心的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其中包括浙江省8个县(市),我县被列为其中之一,为推进现代林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很大的现实作用。

  据了解,在创建过程中,我县不仅要高质量地完成县级森林经营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森林经营方案审核(备案)制度和森林经营方案保障机制;定期开展森林经营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成效监测,牢固确定森林经营方案的法律地位和权威性;而且还要围绕森林采伐限额编制、采伐指标分配、采伐管理公示、审批程序简化、监管方式改进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积极探索森林采伐管理的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