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
安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安吉县个体劳动者协会
安吉县民营企业协会
安个民联〔2011〕9号
关于开展2011年度县级“诚信民营企业”、“诚信工商户”认定活动的通知
各工商所、个民协分会:
为进一步推进个体民营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提高全体个私经济从业人员的各项素质,促进我县个体民营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县级“诚信民营企业”、“诚信工商户”认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严格按照《安吉县“诚信民营企业”、“诚信工商户”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中规定的认定条件,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县个民协会将通过媒体公布申报条件和时限,鼓励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加认定活动。各个民协会也可以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进行组织推荐,切实把那些依法诚信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推荐上来。
2、申报对象须按《认定办法》的要求填写《申报表》,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于2011年12月30日前上报县个民协会秘书处。
3、本年度认定“诚信民营企业”100家、“诚信工商户”150户,并在此基础上推荐出湖州市“诚信民营企业”、“诚信工商户”。
2、安吉县诚信民营企业申报表.doc
3、2011年度诚信工商户认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表.doc
4、安吉县诚信工商户申报表.doc
5、2011年度诚信工商户认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表.doc
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 安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安吉县个体劳动者协会 安吉县民营企业协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认定 诚信企业 通知
抄送:市工商局、市个私(民)协会,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大办、县民政局、县消协。
安吉县个体(民营)企业协会 2011年 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