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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方便倒了一车垃圾却承担了清理三车垃圾的“惩罚”

2011-10-28638人阅读

 

  ■本报讯(记者 童思源 通讯员 周元鸯)               

  

  昨天中午,外来务工人员李某清理掉余墩社区办公楼后面三车垃圾,其中一车是他自己倒的,另外两车是社区“奖”给他的。

  据社区工作人员介绍,李某是社区从今年8月份出台《村规民约》以来,第一个受到惩罚的人。余墩社区为什么要李某清理掉另外两车垃圾呢?

  事情还得从10月25日说起。当天清晨六点多钟,李某从余墩社区天子坞自然村拉了一电瓶车建筑垃圾出来,想倒在城东路附近,被当地凉亭边村民小组组长王林水看到后,上前制止。“这里不能随便乱倒垃圾,社区要罚款的。”“罚款就罚款,又不是我第一个人在这里倒垃圾!”李某振振有词地说。李某不听劝阻,还是将垃圾倒在了社区办公楼后面,并开车走人。

  “社区是我家,环境卫生靠大家”!王林水见自己制止不了李某的行为,立即打电话给社区干部,并跟随李某找到了李某租住的地方。原来李某是收废品的,租住在天子坞一户村民家中。社区干部来到现场,了解了情况,并会同社区警务室民警上门找到了李某的房东,可李某已经出门,房东也不知道李某的联系方式。

  “必须找到李某本人,向他宣传我们社区的规定,不可以随便乱倒垃圾。”余墩社区党支部书记金水福说,“余墩社区位于城郊结合部,不少人图方便,把一些建筑垃圾倒在我们小区里,给我们的生活环境造成了很大影响。为了维护社区居民的环境卫生,我们在今年8月份的时候,就通过了一项《村规民约》,禁止在小区范围内乱倒建筑垃圾,不听劝阻将处以1千元至1万元的罚款。如果是外来人员发生这种情况,屡教不改的话将被清退出社区居住。”

  据了解,8月份以来,余墩社区花了2万多元钱,请人清理了社区范围内所有建筑垃圾,没想到这段时间又有人偷偷摸摸在小区附近倒垃圾了。李某在25日清晨倒垃圾的时候,被当地村民逮个正着,他也是社区出台《村规民约》以来,第一个受到惩罚的人。

  昨天上午,余墩社区干部再次上门找到了李某,并向他讲明社区的规定,要求他把自己倾倒的一车垃圾清理掉。作为处罚,另外两车垃圾也要李某承担清运的责任。李某想想,的确是自己错了,作为新安吉人,住在余墩社区应该像当地居民一样保护自己的环境。于是,昨天中午,李某清理了社区办公楼后面三车垃圾,并答应今后不再乱倒垃圾,同时也会督促其他老乡维护社区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