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柏林
日前,湖州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向全县各乡镇、机关部门和广告经营企业,下发了由安吉县工商局起草的《关于促进广告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这也是该县首个促进广告产业健康发展政府性文件。
安吉博扬广告公司负责人王勇告诉笔者,“工商部门提请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广告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我们广告业指明了发展方向,增添了我们做大做强企业的信心。”
近年来,安吉县广告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显示出强劲的发展活力。截至9月底,全县共有广告经营单位59家(其中国家二级资质广告企业1家),从业人员371人,经营总额达到6200万元,广告业已成为该县具有一定潜力的发展产业。
为全力扶持广告产业的发展,今年以来,安吉县工商局多次组织干部走访企业,加强工作调研和督促检查,在全面摸清本县广告企业底数的基础上,又及时组织广告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分析全县广告产业发展情况。同时,该局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全县广告产业发展的特点、重要性以及对推动其他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并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起草了《关于促进广告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得到了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县政府召开了专题了办公会议,并成立了由政府办公室、工商、发经委、城管、财政等16个部门组成的安吉县广告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商局。
据了解,该《实施意见》明确了安吉县广告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力争到2015年,全县广告经营额超亿元,确保广告经营额增长率明显高于全县GDP的增长水平;培育一批拥有知名品牌、技术先进、核心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较强的广告龙头企业;着力促进公益广告发展,逐年提高公益广告发布量,力争到 “十二五”期末达到广告发布总量的10%,使公益广告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传播精神文明的重要手段。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让广告企业得到真正的实惠。其中,工商部门将从市场准入、品牌培育着手,如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低到3万元人民币;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对经行政认定新获得“驰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和“湖州市著名商标”的广告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2万元;对首次获得国家一级、二级、三级资质的广告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等一系列扶持政策,以提升广告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广告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提高广告监管体系效能,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安吉县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作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的职能部门,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会同发经委、财政、城管等16个部门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指导和协调广告业的发展,力争实现《实施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湖州安吉县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