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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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林贤飞)
电动自行车新一年的续保将于下周开始,今年的投保有哪些变动?投保时要注意哪些问题?投保人拥有哪些权力?电动车发生交易时如何做好保险变更手续?遭遇交通事故第一时间怎么办?这些问题对于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来说至关重要。记者从昨天上午召开的2011年度电动自行车集中保险专项工作会议上详细了解了今年电动自行车集中保险的相关工作及应注意的问题。
投保金加增30元 赔偿提高3万元
电动车续保险种有两个,其一是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保费50元,死亡、伤残、医疗费及财产赔偿限额5万元。其二是复合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保费100元,它包括80元第三者责任险和20元人身意外伤害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较去年增加30元保费,在赔偿上,死亡、伤残及财产赔偿限额8万元(其中医疗费赔偿限额3万元),驾驶员人身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万元,医药费限额1000元。
“根据过去一年事故赔偿中投保人反映第三者出了事故赔偿限额不高的实情,今年我们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反映后,适当增加了第三者责任险保费,并报省保监会备案。去年70元保费享受最高赔偿限额61000元,今年100元保费可享受最高赔偿限额91000元,也就是说,第三者责任险增加30元,投保人总的赔偿限额提高了3万元,万一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可减少投保人的经济负担。”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公司副总经理叶枫说。
投保人年龄应为16至70岁
根据相关规定,电动车驾驶人必须年满16周岁,同时不得超过70周岁。
“依照这个规定,投保人的年龄应在16周岁至70周岁,不在这个范围之内不能办理投保手续。同样在这个年龄范围之外驾驶投保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意外,依照规定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叶枫说。
因此,作为家长,最好看管好孩子,不要让16周岁以下的孩子驾驶电动车。70周岁以上的大爷大妈也最好不要驾驶电动车,以免在自身造成损失后得不到保险公司的经济赔偿。
发生交易须办理保险变更手续
来自贵州三都县的汪女士昨天向本报咨询:去年国庆节在安吉买了一辆电动车,上了牌照,并交了保险费。现在她要去宁波打工,想把电动车卖掉,保险怎么处理?
“汪女士须将电动车开往人保财险公司任何一个营业厅,携带电动车备案卡,并与购买方一起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保险变更手续,保险期不变。”叶枫说。
另外,电动车发生交易,还需要到安吉电动自行车管理协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 应报警并拨打95518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车过程中若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首先应立即报警,同时拨打保险公司电话95518,要注意保护好现场,配合交警部门取证处理。“向保险公司报案不能超过48小时。”叶枫提醒说。
在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明确是投保人负全责,第三方在接受治疗期间要求投保人支付医疗费,投保人一时又拿不出那么多钱时,怎么办?“这时保险公司会启动应急措施,根据实际情况,支付一定的赔偿,但不会超过最高赔偿限额。”叶枫说。
全县13万电动车 还有5万辆没投保
记者从县交警大队获悉,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3万余辆电动车,只有8万辆投保,仍有5万辆电动车没有投保,没投保的电动车主要集中在郊区和乡镇村。
“这一年,我们保险公司总共收到400多万元保费,但一年中负责赔偿了1892起,赔偿金额为278万元,为不少人减轻了经济赔偿负担,这个团体还需增大,人人投保,人人享受保险。”叶枫说。
大部分电动车一年的投保期即将到期,记者从电动车集中保险专项工作会议得知,续保工作将于下周陆续开展,市民可以到各个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城区交警岗亭、电动车管理协会、人保财险安吉支公司各个营业厅,以及城区大部分社区续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