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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苗”行动打出组合拳

2011-7-111605人阅读


  ■本报讯(记者 童思源 通讯员 王海平)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县从7月4日起至8月12日,开展为期四十天的“春苗”行动。

  据了解,此次“春苗”行动的对象是全县范围内所有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加工、制造、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和乡村的小企业、小作坊。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是检查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工资支付情况,以及是否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规定等。

  县人力社保局在专项行动中一旦发现有用人单位违规的,将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将被列入监控对象,实施动态监管,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违法情况记入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在媒体上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