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态广场 新闻动态 详细

钱打了水漂 珍贵照片找不回了

2011-7-7651人阅读
付了预付款,摄影店却转让了
钱打了水漂 珍贵照片找不回了
预付式消费问题多多,需小心小心再小心

  ■本报讯(见习记者 张乐)           

  

  照片还没拍完,摄影店却转了。近日,市民徐女士遇上了这么一件郁闷事,200元预付款打了水漂不说,孩子拍的珍贵照片也没了踪影。

  付了钱拍照片 店家却找不到了

  徐女士告诉记者,事情还要从去年6月份说起。“当时我妹妹的女儿在步行街‘亲亲宝贝’儿童摄影店拍照,约我女儿一起过去合影,我就带女儿去了。后来女儿要拍周岁照片,我想既然已经在那拍了一些,周岁的照片也就在那儿拍吧。”徐女士说,当时自己没有和店主定价格,只付了两百元定金,“由于我女儿当时太小,不肯摆POSE,一直要哭,拍了一些后,和店主商议,决定等她大一点再去补拍一些。”

  一年来,徐女士始终没能抽出时间带女儿续拍照片,想着店主承诺不会过期,徐女士也并不心急,但是今年四月份,当她路过该摄影店时,猛然发现店被转了。“四月份有段时间我经常去步行街办事,看到那家店在重新装修,但是装修风格不像是经营儿童摄影的,于是我就走进去问装修工人,在装修工人的指点下,我去找了新的店主。”新店主告诉她,这家店已经转了,随后,在新店主的帮忙下,徐女士联系上了“亲亲宝贝”的店主。

  “当时她在电话里说,虽然店转了,但照片还是会拍的,我也就放心了。后来她也给我打过几次电话,问我们有没有时间去拍照。”徐女士告诉记者,四月份是白茶采摘季节,家里老人比较忙,五、六月份,女儿又被婆婆带去玩了,因此续拍的事情又耽搁了一段时间。在几次电话联系的过程中,店主告诉徐女士,新店开在商贸城,一直在装修,到时候可以去那里拍,徐女士就挺放心的,对于徐女士要求到新的店址去看看的要求,其以没有装修好为由拒绝了。

  “终于等到前两天有时间了,我给她打电话想跟她预约时间,却发现她的手机注销了。”徐女士说。

  徐女士说,她在乎的不是那区区两百元定金,时间、精力都可以不去计较,但是女儿不可能再回到一年前的模样,那些拍好的珍贵照片找不回来才是最让人烦恼的。

  记者随后也找到了步行街上“亲亲宝贝”摄影店原店址所在地,现在这里已经改为了灯饰店,老板秦先生告诉记者,这家店是他4月1日正式转过来的。

  “我原来在对面开店的,后来听说这个店主想转店,我就让她把两间店面都转给我了。当时转店后她还在门上贴了自己的联系方式,方便顾客来取东西,但是后来那个电话就打不通了。”秦先生说,他转来的这三个月期间,大概有五、六个顾客来找过,他还收到一个从湖州寄过来给原店主的包裹,因为联系不上,也一直没拆封,估计里面是一些照片,原店主的具体身份他并不清楚。

  预付式消费 隐患多多

  现如今“预付式消费”在很多服务性行业中都很流行,比如洗头卡、健身卡、美容卡、洗车卡等等,一方面是商家想吸引并留住稳定客源,一方面是消费者可以从中获取相应的优惠。但是,因缺乏相关监管,消费者未做到理性消费,加之维权较难等各种原因,预付款有时难免落入“有去无回”的陷阱。

  就此,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勋表示,预付式消费由于没有书面约定,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与商家往往各执一词。如遇到商家经营不善、破产、倒闭时,消费者的权益更难得到维护,甚至可能面临不法经营者借机诈骗、携款外逃的风险。而这一状况的背后,是商家诚信制度的缺失和相关监管法律的空白。

  “徐女士作为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实际上建立起的是一种消费服务合同。在此合同关系中,消费者预先履行了将来消费的付款或者支付费用的义务,商家则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约定内容的服务。”黄勋表示,如果商家无故拒绝提供服务或者因其自身经营不善导致无法继续提供约定的服务时,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例如消费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回已交的费用,或者商家可以另行采取补救措施来替代之前约定的服务、消费者同意接受商家提供的另外服务,如果协商不成,消费者既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商家在收取消费者预付的款项后,恶意卷款潜逃,可能已经涉嫌诈骗罪,消费者应当及时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