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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办理信贷新政下首张“事改企”法人执照

2011-6-211204人阅读
发布日期:2011年06月08日   作者:陈思敏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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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工商注册窗口正式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信贷新政策下,首家成功由事业单位改制企业法人。该公司由一个企业法人投资设立,注册资本为33050万元。

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属独立事业法人,总公司由县政府委托县住建局全权管理。今年四月份以来,随着国家、省银监部门连续下发有关文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信贷政策逐步明朗。文件规定:政府性平台前期贷款一律不得展期和以各种方式借新还旧,必须整改为一般公司类客户后,方能继续放贷和为新项目授信。根据整改条件规定,该公司必须将事业法人整改为企业法人,即将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进行改制,工商注册登记为改制程序的最后步骤。

    该局注册科在收取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后,及时向局领导作出专项汇报,并安排专人全程协助申请人办理补充材料,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等事宜,帮助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功办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