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维权中心 维权案例 详细

25台崭新的机器竟成了摆设!

2009-5-15758人阅读


      日前,安吉县个私经济维权服务中心成功调解一起产品质量纠纷,为个私会员挽回经济损失3.1万元。


      10月11日,安吉县个私经济维权服务中心接到私企业主赵某的投诉,称其新买的25台织机投产后无法正常使用,完全成了摆设。对方厂家又不予理睬,实在无计可施,要求维权中心能维护其合法权益。不予理睬,实在无计可施,要求维权中心能维护其合法权益。


      受理投诉后,该中心立即展开调查。经查,山川羊毛衫厂于7月19日从杭州富阳某机械公司采购25台Z698B系列织机用于加工出口针织品,并按约定支付货款3万元(总货款为4.5万元),余款在年底前付清。织机运达安吉的当天起,富阳公司就派技术人员跟随上门安装调试,但前后经过几次的试产,织出的茧棉均呈斜角花形,且针脚大小不均匀,排序不整齐。此后,富阳公司又多次委派机修人员到安吉进行修理,但终因产品本身确有问题而不能修复。为此,羊毛衫厂向富阳公司提出退货,但双方就退货问题意见不一致而产生分歧。富阳公司认为:虽然织机有点小毛病,但并无大碍,跟赵某厂里的旧织机差不多,将就着用还是可以的。赵某若不介意,富阳公司愿以未收的1.5万元余款作为条件对赵某进行补偿,与自己的产品质量问题对抵扯平。而赵某则认为:既然织机跟自己厂里的旧织机差不多,那么他还买新织机干吗?在赵某看来,对于无法使用的织机,其实就等于废品一堆,别说以1.5万元作为条件,就算白送给他,他也不要。赵某坚持要退货。对方总是寻找各种借口加以推诿,且后来干脆不再接听羊毛衫厂的电话。据了解,羊毛衫厂正值生产旺季,买织机本想扩大生产经营,加班加点赶制产品,不料,非但没有加快赶制产品的进度,反而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想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对方公司远在富阳,打起官司来肯定会碰到很多困难。眼见距外贸产品的交付期日趋临近,赵某心急如焚。在查明具体情况后,该中心当即与富阳公司取得联系,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指出根据《产品质量法》之规定,富阳公司应对自己的产品质量负责,理应对赵某给予退货处理。


      最后,经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退货协议:由富阳公司承担运输费用,赵某负责将25台织机运至富阳,织机运达后,赵某即可带回3万元退货款和1000元运输费。至此,这起历时2月之久的产品质量纠纷总算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编后语:综上所述,笔者从中发现了太多的疑问:一个是供应者,一个是需求者;一个急于把产品卖出去,一个迫切想把产品买进来。为什么如此优越条件却促成不了这笔买卖呢?更令人深思的是:一个企业若想长期立足,为什么不把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企业信誉这张名片打造出去呢?在产品出了问题后,为什么不去认真对待、妥善处理问题呢?为什么总要逃避责任,逃得掉吗?对方会擅自罢休吗?到头来,恐怕最吃亏的还是企业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