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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个《农贸市场划行归市管理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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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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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浙江频道(2010-11-09 15:34:53) 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编辑:伊敏

 

新华网浙江频道11月9日电(记者屈凌燕)记者从浙江安吉县工商局获悉,浙江省首个由政府下文的规范性《农贸市场划行归市管理办法》日前正式出台,这个管理办法明确了以前法律、规章未明确涉及的内容,例如城管、经贸、农业、环保等部门在农贸市场中管理的职责分工等。

农贸市场规范安全与否和百姓消费环境休戚相关,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今年以来,安吉县工商局以安吉县最大的农贸市场递铺中心农贸市场改造为契机,依据《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政府提请编制了《递铺中心农贸市场区块划行归市管理办法》,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使划行归市工作最终上升为政府行为推广至全县所有农贸市场,并发布了此份《办法》。

划行归市是商品市场管理遵循的一项基本准则,简单地说,就是在市场中把同类商品放在同一地段经营,不仅便于管理,也利于理顺行业关系。目标就是要建立一个规范、有序、效率、公平的市场运行机制。

安吉县工商局局长刘克毅表示,该管理办法的出台可以有效弥补现行法律、规章未明确涉及的内容;可以有效减缓市场回迁中能够预见的矛盾;可以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现代管理要求;可以整合部门监管市场的职能优势,形成齐抓共管的新局面;可以促进农村小菜场整治的远期效果。

据悉,该《管理办法》明确了市场及其周边设置控制区域范围、统一了布局,还明确了城管、经贸、农业、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批准在划行归市区域范围内设置与农贸市场经营商品类似的临时摊点。